2005/05/04 | 手机偷拍要小心了
类别(杂货地摊) | 评论(0) | 阅读(503) | 发表于 20:57
近日,《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负责人周汉华透露,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启动立法程序。据周汉华介绍,他受国务院信息管理办公室委托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最近已将建议稿提交。按照立法程序,国务院信息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专家建议稿形成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国务院审议认可后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草案。

  据了解,这项《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媒体应谨慎行使报道权、婚检不得问当事人性生活史以及学校安装摄像头防作弊难获法律支持等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界定。而关于偷拍问题,周汉华表示,摄像头问题,关键要看是谁安装的,为什么安装,经过了什么样的程序,当事人是否知情。如果是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为了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而安装的,并且告知了当事人,那么就是完全合法的。而一些机构诸如学校为了防止学生谈恋爱,或者防止考试作弊安装摄像头,这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即使是为了国家安全安装摄像头,也只能用于其最初目的,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此外,对于网站中介出卖用户信息,周汉华表示关键要看是否事先得到用户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就出卖用户信息,那就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手机偷拍的情况更复杂,要看偷拍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偷拍之后用于经营,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如果只是为了个人欣赏,则不触犯法律。

  至此,公众对于手机偷拍莫衷一是的说法,终于即将在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而随着这项立法的出台,那些通过偷拍侵害他人权利的不法分子也会受到法律的警告和制裁。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2005-4-27 4:27:29
0

评论Comments